行政處置
文件節點:
公告要求下架與銷毀
11月2日回顧公告記載,10月27日要求相關油品及製品強制下架、沒入銷毀。
這是處置要求,尚不足以證明所有相關產品已銷毀完成。
整理:食安觀察 · 內容更新:2026-10-22
歷史事件 · 來源與範圍見各節點
這起事件不只是「油驗出什麼」,也涉及原料能否作為食品、如何進入供應鏈,以及各筆交易的法律責任。先看2014年的查察與下架,再看所列案件的判決範圍。
本頁限於已核對文件的歷史節點。以下呈現已讀來源的節點與範圍;完整事件資料、其他訴訟及現行制度仍待查核。
事件後來怎麼了
以下限2014越南原料油事件;不是2013大統原料分支案,也不代表整個集團全部案件的結果。
本區核對:2026-10-22;各軌只到下列文件節點,不是即時狀態或全部程序已結束。
行政處置
文件節點:
11月2日回顧公告記載,10月27日要求相關油品及製品強制下架、沒入銷毀。
這是處置要求,尚不足以證明所有相關產品已銷毀完成。
產品與回收
文件節點:
10月12日15:00版有6列,10月14日09:00版有68列。可在下方切換並搜尋產品名稱格原文。
沒有統一批號或日期類型欄,也未核實逐列回收、銷毀與賠償結果;列數不是品牌或批次數。
依據:頂新越南豬油下游產品清單(2014-10-12 15:00版)、頂新越南豬油下游產品清單(2014-10-14 09:00版)
司法程序
文件節點:
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、2463號上訴駁回;新聞稿記載該案確定。
只限所列案號與當事人,不代表其他民事、行政或刑事程序全部結束。
依2022年最高法院新聞稿轉述二審認定,呈現本案角色與交易方向。這不是完整批次流向,也不是把下方歷史產品清單每列接到特定交易;不表示目前整個品牌違規。
只指新聞稿所列原料及交易範圍,不擴張為所有進口油脂。
來源文件:2022-07-29
各被告、交易與廠商範圍依附表區分;本站尚未重建完整附表名單。
來源文件:2022-07-29
表示新聞稿所述角色關係,不替特定產品補上批號、攝入量或疾病因果。
來源文件:2022-07-29
這兩份是2014年豬油事件的清單快照,不能相加,也不能據此判斷今天同名產品的狀態。清單沒有統一批號欄,尚不能當成完整批次查詢。
文件標示版本時間
6列 · 1頁
文件標示版本時間
68列 · 3頁
查詢只比對下列歷史文件的產品名稱格,不包含完整品牌、交易或批號資料;搜尋只在瀏覽器進行,不送出、不記錄。
手機可左右滑動表格;展開原文時仍保留文件版本與頁碼。
| 列號 | 產品名稱格原文 | PDF頁碼 |
|---|---|---|
| 1 | 辣味燻雞風味拌麵-油包 | 1 |
| 2 | 咖哩牛肉(殺菌調理袋) | 1 |
| 3 | 咖哩雞肉(殺菌調理袋) | 1 |
| 4 | 咖哩豬肉(殺菌調理袋) | 1 |
| 5 | 五香乖乖 | 1 |
| 6 | 孔雀香酥脆-香魚 | 1 |
| 列號 | 產品名稱格原文 | PDF頁碼 |
|---|---|---|
| 1 | 味小寶純肉酥/230g | 1 |
| 2 | 味小寶海苔豬肉酥/230g | 1 |
| 3 | 味小寶香酥純肉鬆/200g | 1 |
| 4 | 味小寶香酥海苔純肉鬆 (200g) | 1 |
| 5 | 味小寶極品上豚豬肉酥(原 味)(200g) | 1 |
| 6 | 味小寶極品上豚豬肉酥(海 苔)(200g) | 1 |
| 7 | 味全豬肉酥/300g | 1 |
| 8 | 味全豬肉鬆/230g | 1 |
| 9 | 味全豬肉鬆-海苔豬肉/230g | 1 |
| 10 | 味全豬肉鬆-豬肉/250g | 1 |
| 11 | 味小寶健康豚肉酥200g-2入 | 1 |
| 12 | 味全豬肉酥袋裝3kg | 1 |
| 13 | 味小寶香鬆原味75g | 1 |
| 14 | 味全辣味肉醬150g(新舊2款 包裝) | 1 |
| 15 | 味全珍味肉醬150g | 1 |
| 16 | 味全瓜仔肉170g | 1 |
| 17 | 味全辣味肉醬3kg | 1 |
| 18 | 蔥油乾拌麵 | 1 |
| 19 | 辣味燻雞風味拌麵-油包 | 1 |
| 20 | 咖啡牛肉(殺菌調理袋) | 1 |
| 21 | 咖啡雞肉(殺菌調理袋) | 1 |
| 22 | 京御滿堂紅燒牛肉麵-油包 | 1 |
| 23 | 冷凍咖哩醬(950g/包) 2015.08.18至2015.08.25 | 1 |
| 24 | 波隆那-番茄肉醬(120g/包) 2016.07.30至2016.08.28 | 1 |
| 25 | 義大利麵醬-番茄蘑菇(120g/ 包) 2016.07.30至2016.08.28 | 1 |
| 26 | 聯夏-香菇肉醬(100g/包) 2016.08.04 | 1 |
| 27 | 聯夏-炸醬肉醬(100g/包) 2016.08.13至2016.08.27 | 2 |
| 28 | 王樣特濃咖哩雞肉(200g/包) 2016.08.22 | 2 |
| 29 | 聯夏咖哩醬(3kg/罐) 2016.08.01至2016.09.04 | 2 |
| 30 | 聯夏金廚義大利肉醬(3kg/ 罐) | 2 |
| 31 | 聯夏義大利肉醬(3kg/罐) 2016.08.08至2016.08.29 | 2 |
| 32 | 聯夏滷肉躁(3kg/罐) 2016.07.31至2016.09.04 | 2 |
| 33 | 聯夏蘋果咖哩(3kg/罐) 2016.08.01至2016.08.29 | 2 |
| 34 | 鹽味拉麵 | 2 |
| 35 | 醬油拉麵 | 2 |
| 36 | 味噌拉麵 | 2 |
| 37 | 辣味噌拉麵 | 2 |
| 38 | 豪華拉麵 | 2 |
| 39 | 特製拉麵 | 2 |
| 40 | 泡菜拉麵 | 2 |
| 41 | 蔬菜拉麵 | 2 |
| 42 | 叉燒拉麵 | 2 |
| 43 | 海鮮拉麵 | 2 |
| 44 | 胡麻拉麵 | 2 |
| 45 | 五香乖乖 | 2 |
| 46 | 孔雀香酥脆-香魚 | 2 |
| 47 | 美味小舖-炸醬乾麵袋裝(箱) | 2 |
| 48 | 台灣好味-炸醬乾麵袋裝(箱) | 2 |
| 49 | 味味麵-海鮮湯麵袋裝(箱) | 2 |
| 50 | 味味麵-精燉肉燥袋裝 (特大號)&(大號)(箱) | 2 |
| 51 | 魯肉汁(半成品) | 2 |
| 52 | 油包(半成品) | 2 |
| 53 | 綠豆椪 | 3 |
| 54 | 古早味香豬油 | 3 |
| 55 | 醃漬陳香D6蝴蝶腿 | 3 |
| 56 | 醃漬陳香D5蝴蝶腿 | 3 |
| 57 | 香蔥油 | 3 |
| 58 | 家維軒豬肉鬆300克 | 3 |
| 59 | 家維軒海苔豬肉鬆300克 | 3 |
| 60 | 喜美豬肉鬆380克 | 3 |
| 61 | 喜美海苔豬肉鬆380克 | 3 |
| 62 | 凱馨原味雞肉鬆200克 | 3 |
| 63 | 凱馨海苔雞肉鬆200克 | 3 |
| 64 | 台灣真情豬肉鬆300克 | 3 |
| 65 | 肉圓 | 3 |
| 66 | 油蔥酥 | 3 |
| 67 | 油蔥酥 | 3 |
| 68 | 油蔥酥 | 3 |
沒有命中,只代表此處所收錄原文沒有符合;不是安全保證。原列號與頁碼用來對照PDF,不是油品批號。產品格中的日期未另分類,不能猜成有效日期。兩版同名不同列與用字差異均保留;未核實逐列回收、銷毀或損害,不作今日購物名單。
依據:頂新越南豬油下游產品清單(2014-10-12 15:00版)、頂新越南豬油下游產品清單(2014-10-14 09:00版)
這兩張卡比較不同原料與案號,不是同一案的前後階段。不過,越南原料油案本身也曾有一審此部分無罪、二審改判的經過,詳見下方說明。
2019-06-28: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48號,撤銷一審並改判所列被告無罪。
涉及使用大統原料的分支;不是2014越南大幸福原料油案。確定範圍依該法院新聞稿。
2022-07-29: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、2463號,上訴駁回,新聞稿記載確定。
原料、當事人與交易範圍不同。不同案號不能只因公司名稱相同,就互相套用結果。
公布、稽查、生效與判決是不同節點。這張圖不是事件最初揭露到所有案件結束的完整紀錄;節點間距不代表經過時間長短。
這是制度背景,不是本案發現日期;草案當時列其他食品業別,不能當成食用油脂已正式上路。
11/2公告回顧當日接獲駐外單位轉來的資訊,並通知追查相關油品流向。不是以公告日期代替行動日期。
依同份回顧,涉及自越南進口的豬油、牛油、椰子油,並封存相關產品。
公告回顧當日先要求以所列豬油為原料製造食品的廠商下架。不同原料的查察與處置不能合成同一範圍。
依機關回顧,針對進口18批牛油製成8項疑似問題油品及其下游食品啟動預防性下架。
公告記載接獲大幸福未獲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書的資訊,並要求強制下架、沒入銷毀;不等於已核對全部銷毀完成。
業別、登記規模及實施期程分列;正式公告日與所定開始日期不同。這不等於對特定產品的回收或刑事判決。
這裡只記當年公告所定日期,不推定每家業者已完成,也不以舊公告充當今天的完整申報門檻。
本頁行政時間軸主要依這份回顧整理。它是機關對處理經過的說明,不是本站已獨立查明處理沒有延誤。
110年度台上字第2443、2463號,新聞稿明示該案確定;不代表整個集團所有民事、行政及刑事程序都在這天結束。
刑事程序 · 裁判日期 2022-07-29
駁回上訴;新聞稿明示該案確定
魏應充、陳茂嘉及頂新公司於該新聞稿所述上訴範圍
非整個事件全部民事、行政與其他刑事案件的總結;未據新聞稿重算全部刑度。
最高法院新聞稿所述二審認定,涉及知悉大幸福原料豬、牛油欠缺供人食用品質,仍購買、製成食用油並販售的行為。這不是單靠某個檢驗數字,就能概括案件全部爭點。
圖中只畫出新聞稿能支持的供應鏈角色。完整交易附表、產品批次與其他被告範圍仍需裁判原件核對。
依據:最高法院110台上2443、2463及110台聲179新聞稿
在這份2014年回顧裡,10月10日先封存及停售;10月22日牛油相關產品進入預防性下架;10月27日又說明強制下架、沒入銷毀的要求。這些詞描述不同時點的管理行動,不等於法院已判誰有罪。
公告提到18批進口牛油製成8項疑似問題油品。「18批」和「8項」是不同單位,不能相加成26項產品,也不能當成下游業者家數。
食藥署回顧自己從進口油脂清查、駐外查察回覆到國內流向追查的經過。本頁因此能整理幾個官方處置節點,但尚未補齊最早檢舉、檢驗與偵查原件,不把時間軸第一格當成最早有人發現問題的那一天。
原公告主張處理並未延誤。這屬機關對自己處置的說明;僅憑這份回顧,本站不對有無延誤作獨立結論。
2013 大統原料分支案與2014 越南原料油案涉及不同原料及行為範圍,不能放進一條「同案無罪變有罪」的故事。上方對照卡保留各自日期與案號。
但不能反過來說,所有「頂新無罪」報導都是大統案。2022年最高法院新聞稿也記載,越南原料油案的二審撤銷了第一審此部分無罪判決、改判所列有罪。因此,除了原料與案號,還要核對報導談的是哪一審、哪些被告與交易。
本頁只列已核對的法院新聞稿範圍,沒有重算全部刑度,也沒有把罰金、行政裁罰、沒收或民事賠償加成一個金額。
依據:最高法院110台上2443、2463及110台聲179新聞稿、智慧財產法院106刑智上易48新聞稿
法院新聞稿提及廠商與消費者損害,但不能由此計算特定消費者攝入量或疾病風險。完整回收、賠償及健康研究資料仍須另查。
行政公告援引的是當時處置與法律規定,不能直接當成今日食品業者的完整義務。本頁尚未完成事件與後續修法之間的逐項對照。
依據:食藥署回顧頂新越南進口油脂查察與處置、最高法院110台上2443、2463及110台聲179新聞稿
10月14日版本有些產品名稱格含2015或2016年的日期,但表格沒有統一的日期類型欄。本頁保留該格原文,不把日期猜成製造日或有效日期。
兩版部分產品用字不同,例如較早版本寫「咖哩」,後一版部分列寫「咖啡」。目前沒有更正原件足以判定,因此不默默改字、也不自行合併成同一筆。
產品名稱可能重複,同一格也可能含多種包裝。表中的68個列號,不等於68個品牌、獨特配方或油品批次。
依據:頂新越南豬油下游產品清單(2014-10-12 15:00版)、頂新越南豬油下游產品清單(2014-10-14 09:00版)
本頁10月27日有產品下架銷毀的節點,也有追溯追蹤制度的正式公告。前者處理特定油品與製品,後者規定業者類別、規模與期程;兩份文件不能互相代替,也不能用新制度公告回頭判定之前每筆交易違法。
相關制度在4月已有其他業別草案,10月底公告的食用油脂要求則區分建立紀錄與電子上傳門檻。這是當年的制度脈絡,不是本站已重建全部修法因果或現行遵法清單;特定案件仍須看法院適用的法規版本。
依據:食藥署回顧頂新越南進口油脂查察與處置、2014年食品業者追溯追蹤草案預告、2014年應建立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正式公告
最後查核:2026-10-22。來源連結位於各節點及段落;本頁不概括其他尚未核對的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