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起事件?
食藥署一般把兩人以上、吃了相同食品、出現相似症狀算成一案。另外還有單人檢體、急性中毒和流行病學調查等成案方式,所以不是「不到兩人就不算」。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整理:食安觀察 · 內容更新:2026-10-22
生活食安問題
一件案件是一次事件,不是一個人。2025年通報1212案;病因判明和食品判明是另外兩種數法,加總會超過1212,因為它們不是兩份互不重疊的名單。
這篇只解釋統計單位。它不能用來判斷某一次聚餐算不算中毒,也不提供就醫建議。
案件、人數、查清了什麼,要分開讀。
食藥署一般把兩人以上、吃了相同食品、出現相似症狀算成一案。另外還有單人檢體、急性中毒和流行病學調查等成案方式,所以不是「不到兩人就不算」。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同一案裡可以有兩個人,也可以有一整桌。案件數裡沒有藏著總人數,不能用1212案倒推1212人。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2025年病因物質判明279案、不明933案;原因食品判明984案、不明228案。兩表各自加總都是1212案,但279加984不是多查清了一些案件。
1212是通報案件。279和984是同一批案件的兩種分類,不是另外兩群人。
這年通報的食品中毒案件數。它是事件的件數。
問的是哪一種病原或物質。另外933案病因還不明。不明不是沒有發生。
問的是哪一種食物。它和病因判明重疊多少,原始資料沒有個案對照,所以不能相加。
同一件中毒,可以既知道是哪一道菜,也知道是哪一種菌,於是在兩張表各算一次。也可以只知道其中一個,或兩個都不知道。
資料裡沒有個案編號把兩張表對起來。279加984等於1263,比1212還多,就是因為有人被兩張表各算到,不是那年其實有1263起。
依據:食品中毒案件病因物質案件數統計、食品中毒案件原因食品案件數統計
問答寫一般情形和不能簡化成「必須兩人」的例外。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一案是一次事件。人數要另有患者欄,不能用案件數代替。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不明是這張分類表還沒判出來。案件已經在通報數裡。
最後查核:2026-10-21。來源與查核範圍見本頁各節,未解問題仍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