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安觀察事件與證據

整理:食安觀察 · 內容更新:2026-10-22

生活食安問題

食品中毒的案件數為什麼不等於人數?

一件案件是一次事件,不是一個人。2025年通報1212案;病因判明和食品判明是另外兩種數法,加總會超過1212,因為它們不是兩份互不重疊的名單。

這篇只解釋統計單位。它不能用來判斷某一次聚餐算不算中毒,也不提供就醫建議。

三個數字各問一件事

案件、人數、查清了什麼,要分開讀。

案件

幾起事件?

食藥署一般把兩人以上、吃了相同食品、出現相似症狀算成一案。另外還有單人檢體、急性中毒和流行病學調查等成案方式,所以不是「不到兩人就不算」。
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
人數

幾個人不舒服?

同一案裡可以有兩個人,也可以有一整桌。案件數裡沒有藏著總人數,不能用1212案倒推1212人。

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
2025年這三個數,不要加在一起

1212是通報案件。279和984是同一批案件的兩種分類,不是另外兩群人。

為什麼兩個「判明」加起來會超過全年案件

同一件中毒,可以既知道是哪一道菜,也知道是哪一種菌,於是在兩張表各算一次。也可以只知道其中一個,或兩個都不知道。

資料裡沒有個案編號把兩張表對起來。279加984等於1263,比1212還多,就是因為有人被兩張表各算到,不是那年其實有1263起。

依據:食品中毒案件病因物質案件數統計、食品中毒案件原因食品案件數統計

想看官方怎麼定義

  1. 案件定義和單人例外

    問答寫一般情形和不能簡化成「必須兩人」的例外。

    依據:食品中毒定義與常見問答

接著可以看

完整數據

常見誤解

目前資料的缺口

最後查核:2026-10-21。來源與查核範圍見本頁各節,未解問題仍保留。

回食安問題 · 研究方法